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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铸的“三不准”和“三不吃”
发表时间:2017-02-17    来源:人民日报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作者:孙 新

  身为领导干部, 陶铸同志一生克勤克俭,清正廉洁,他的“三不准”和“三不吃”,充分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的优秀品质。

  1951年9月,陶铸顺路回到阔别20多年的家乡湖南祁阳。他步行到山口时,看到家乡老百姓拿着五色彩旗,敲锣打鼓,燃放鞭炮欢迎他,并做了块金匾,上刻“祝贺陶铸同志勋德崇隆”,下刻“石洞源陶氏全体后裔顿首”。看罢,他拉下了脸:“乡亲们,光宗耀祖不是我们共产党员干的事。共产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不是家庭权势人物。别搞这一套,不然我就不回村了。”

  陶铸每次下乡都轻车简从,反对讲排场,摆阔气,并向各地干部提出“三不准”:不准迎送,不准请客,不准送礼,并让随行人员监督检查。1958年,陶铸带领一些干部到粤东检查工作。有个县为表示欢迎,大摆筵宴,陶铸见后非常恼火,匆匆吃碗饭就退席了。此后,“三不准”成为一条严肃戒律,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搞什么特殊照顾了。

  陶铸力求勤俭节约,特别反对摆阔气、讲排场。1956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陶铸到某县检查工作,县委领导在招待所设宴为他接风。陶铸看到餐桌上的鸡鸭鱼肉,眉头一皱:“现在国家这么穷,你们却这么奢侈!我们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建立新中国,就是因为我们能吃苦,能与老百姓共患难。就算将来富裕了,也要勤俭。如果我们沉湎于酒色之中,我们就会失去民心,失去江山社稷。”说完收拾行李就走了。1961年时任中南局第一书记的陶铸在湘南视察工作时,定下铁的规定:不管到了什么地方,一律不准招待,不吃鸡、不吃肉、不吃鱼,只吃素菜,发现超过规定的饭菜,立即令人撤走,态度十分坚决。“三不吃”规定一出,当地党委一路照办,影响很好。

  陶铸的“三不准”和“三不吃”严以律己的生动实践,至今仍有启示意义,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党史部)

  (责任编辑: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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