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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表时间:2016-12-0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1.神延煤炭公司企业管理部副经理贺爱平等人借外出学习绕道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2014年5月23日至5月25日,贺爱平带队组织公司部分干部员工去延安、南泥湾学习。其间,绕道壶口风景名胜区旅游,并用公款报销门票等费用1851.16元。贺爱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余14人受到组织处理,违纪费用予以收缴。

  2.神宁煤业集团金凤煤矿运输二队党支部书记李福贵操办升学宴并违规收取礼金。2015年8月27日,李福贵以庆祝儿子考学为名置办酒席,宴请本单位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职工40余人,共收取礼金8200元。李福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礼金。

  3.乌海能源公司五虎山矿党委书记贾世刚违规收取礼金。2014年12月9日,贾世刚在为女儿操办婚事过程中,宴请5名管理对象并收取礼金4500元。贾世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纪礼金。

  4.地勘公司钻探工程分公司总经理孙雨违规接受外协施工方邀请驾驶公车旅游。2014年8月15日,孙雨在工作时间,接受公司保靖页岩气项目外协施工方负责人邀请,与妻子乘坐公司公务用车前往湖南湘西凤凰古城游览。孙雨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5.神宁煤业集团胶运车间党支部书记朱拥军违规收受礼金。2016年8月3日晚,朱拥军在酒店为儿子置办升学宴,邀请公司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本车间员工参加,并收礼金15100元。朱拥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退还违纪礼金。(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

  (责任编辑:冯静)

网站编辑: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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