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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车票背后的“玄机”
    发表时间:2019-08-3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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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茆昊

    图为调查人员在查阅报销单据。 茆昊 摄

      “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且违规报销相关费用,违反廉洁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日前,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

      这一切还要从偶然发现的一张停车票说起。

      去年10月,在调查一起案件时,区纪委监委调阅了区城管局执法大队近年来报销费用的账册。在查阅过程中,调查人员敏锐地发现报账材料中有1张停车票,而这张发票的抬头竟是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区。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经请示领导批准,针对问题线索,调查人员制定了“三步走”计划:首先,根据相关文件和报销票据确定具体行程和时间。同时,继续摸排账册,查看该局近年外出培训考察的票据中有无此类问题。最后,从参与者入手突破。

      很快,调查人员又在账册中找到浙江省台州市布袋山风景区、江苏省宜兴市善卷洞风景区的停车票各1张。巧合的是,这3张停车票均是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某带队外出考察学习时产生的。

      之后,调查人员对账册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梳理。账册显示2018年7月5日至7日,经领导同意,李某带队一行5人赴苏州、杭州等地学习考察,但6日和7日的票据中分别夹带着一张西湖风景区和一张布袋山风景区的停车票;同年9月16日至17日,李某带队赴常州学习考察,而17日的票据中却有一张宜兴市善卷洞风景区的停车票。更为蹊跷的是,此次学习考察方案批定的外出人数为16人,而实际在账册报销中却显示为24人。

      果然有问题。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调查人员决定先从两次考察都参加的王某入手进行调查。

      “在今年外出考察学习过程中,你们有没有借机旅游?”

      “当然没有,我是公职人员,应该遵守的纪律我还是知道的。”王某一口咬定。

      “西湖的风景美吗?”调查人员猝不及防地问道。

      王某先是否认去过西湖,继而不得不承认了相关事实:“我们确实在外面玩了一圈。7月6号在杭州,上午半天正好空闲。在李大队长的提议下,我们开车去了西湖,7号又去了台州布袋山,是他战友招待的。”

      “你们旅游产生的费用是怎么算的?”调查人员问。

      “西湖的游船钱是我们个人支付的,布袋山的门票费和餐饮费是李大队长战友付的,其它的住宿费、油费等费用都报销了。”

      一连询问了好几名同行人,所述内容大致相同,都印证了账册上的内容。随后,调查人员找到李某,在证据面前,李某低下了头。

      “7月份和9月份,你两次带队外出学习,其中台州和宜兴都偏离了既定路线,在这两地有无实际的学习考察内容?”

      “没有,台州和宜兴都是我临时起意去的,去的都是风景区。”

      “去常州的考察方案上定的是16人参加,为什么实际出行是24人?”

      “是我擅自增加了8个人同行,我想大家一起出来玩玩,有利于增强凝聚力,便于开展工作。”李某解释道。

      “可你团结同志也不应该用违纪手段,不该拿公家的钱做人情。”调查人员说。

      “发生这样的问题源于我思想境界不高、纪律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按照学习考察的计划执行,存在侥幸心理,总想钻空子,占点公家的便宜,现在想来真是悔不当初。”李某红着脸说。

      经过批评教育,李某对违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1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因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3000元。其他涉案人员被诫勉谈话,李某的分管领导杨某也因管理不严受到诫勉谈话。

    网站编辑: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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