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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 针对4类重点干部 预警12种问题行为
发表时间:2017-03-2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通讯员 内祖轩

 

  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人员、组织重点培养对象、执法执纪人员等4类重点对象

  对党员领导干部预警干预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干部考察内容,作为任用奖惩的参考

 

  本报内江讯 (通讯员 内祖轩)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和关心爱护,去年以来,四川内江市实施《内江市党员和干部异常行为预警干预办法(试行)》,健全抓早抓小抓预防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截至目前,该市各级党组织已根据《办法》及时提醒党员干部31人,询问警示14人,诫勉13人,批评教育19人,督促整改8人。

  该市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作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以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人员、组织重点培养对象、执法执纪人员等4类对象为重点,对出现问题、尚不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进行预警干预。

  对照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要求等,该市对党员和干部的行为表现进行了分类细化,明确党员行为主要从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性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等6个方面细化查找,干部还要从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认真不深入不系统、遵守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不强等6个方面细化查找。2016年,全市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大讨论,开展党员干部异常行为具体表现讨论6000余场次。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共细化出具有个性特征的党员干部问题行为具体表现17条。

  该市通过主动开展自我批评个人找、组织生活会上同志帮、畅通信访举报群众提、常态谈心谈话领导点、党委(党组)组织议等途径,深入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根据排查情况,对党员干部问题行为进行核实审定,对于情况简单、事实清楚的,党支部、单位组织人事机构、单位领导班子可直接认定。对于情况复杂的,党支部、单位组织人事机构、单位领导班子要召开会议研究认定,或上报上级党组织调查认定。

  坚持实事求是、立足教育、慎重处理的原则,该市根据党员干部问题行为情节程度,分类采取及时提醒、询问警示、诫勉、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等措施进行干预。对党员的预警干预,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提出建议,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支委会不能作决定的,可报请单位党委(党组)或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对党员干部的预警干预,一般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机构提出建议,由单位党委(党组)或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

  为从严落实结果运用,该市规定,对一年之内受到3次以上(含3次)干预的和被采取督促整改干预措施的党员干部,取消其当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资格,以及其当年度涉及该年度的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同时,将对党员领导干部预警干预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干部考察内容,作为任用奖惩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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