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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金东区8类小错党员须进"缓处观察期"
发表时间:2017-03-2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吴建伟 金方明

 

  针对以往犯小错党员容易出现不管不问、小错酿大错,或是一处了之、一棍子打死的两种倾向,从去年开始,浙江金华市金东区探索设立小错党员“缓处观察期”,前置教育整转,让小错党员既知错又能改错。

  “缓处观察期”的对象为小错党员,针对轻微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区主要界定8类情形,即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但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连续2次以上或一年以上4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连续3个月以上未与党组织联系的;不支持甚至有阻挠中心工作行为的;发表或作出有违党性原则言行举止的;在思想上、行为上有参教信教倾向的;对组织分配的任务不重视、不落实的;在党员季度考评中,初次确定为“低星级”党员的。

  对于小错党员,该区设立一年“缓处观察期”,一年内先不给予处置,以教育整转为主。观察期初,由乡镇组织委员进行约谈,指出问题、找准症结;观察期中,建立问题整改追踪制度,记录整改情况;观察期结束后,由乡镇党委与所在支部一起,对整改情况综合考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缓处观察期”的党员实行分类处置,对整改成效明显,未再发现问题的,给予从轻或免于处理;对问题整改成效有进展,但不明显的,列为不合格党员,转入乡镇党校进行教育整转;对整改无效,甚至再次犯错毫无悔改之意的,取消观察期,予以从重处置,尤其是对参教信教、连续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的两类党员,作出除名、劝退或自行脱党处置。一年来,129名小错党员中,有86人从轻或免于处理,38人组织关系转入乡镇党校支部,5人予以劝退、除名或自行脱党。

网站编辑:贺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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