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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二十条意见培养“三好三强”村书记
    发表时间:2019-10-1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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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优体悟实训 做实激励保障

      本报青岛讯  (通讯员 姜豪 李楠楠)近日,青岛市印发《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从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20条意见,建设一支过硬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

      该市明确,要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严格标准条件,突出组织力和执行力,旗帜鲜明选拔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和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三好三强”的村党组织书记。打破就村抓村的路径依赖和选人用人的地域限制,统筹整合区域优秀人才资源,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实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递进培养计划”,以区(市)为单位全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

      着眼于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带领发展的能力素质,该市将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选派不少于20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示范培训,选派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青岛农村干部学院集中培训。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浙江省等先进镇村,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体悟实训。每年选派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到本市先进村开展体悟实训。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参加自学考试。

      该市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履职尽责的规范管理。完善区(市)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实行任职资格区(市)、镇两级联审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日常管理,以区(市)为单位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履职情况评估,每年底开展“双述双评一考核”。严肃处理违纪违法的村党组织书记,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实行动态调整。

      为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该市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加大物质激励、注重事业激励、强化精神激励。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力度。对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可发放生活交通补贴等,同等条件下,按干部管理权限优先晋职晋级。适时评选村“担当作为好书记”“干事创业好班子”,在各级推荐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时,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倾斜。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要求相关区(市)、镇党委压实责任,把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纳入区(市)、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网站编辑:王 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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