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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带薪年休假吗?
发表时间:2017-02-09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新的一年开始啦,你的年休假“额度”是不是又充满了?快来一起了解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小知识吧!

  带薪年休假能够休几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哪些情况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第2、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么办? 

  1.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2.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怎么算? 

  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1.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哪些情况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 

  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2.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微信公众号 

网站编辑:王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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