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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发表时间:2020-09-27 来源:党建研究

    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组织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召开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强调要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湖南省株洲市是一个典型的老工业城市,国有企业密集,市本级国有资产总量超过1000亿元。近年来,株洲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在株洲国有企业得到进一步巩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一、多管齐下,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履盖

      株洲市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党的组织在国有企业实现全覆盖,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一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市委要求,市管企业必须按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在市管企业改革重组中,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将党组织的职责定位、党委书记的配备方式、党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程序写入公司章程。在党委书记的配备上,市委明确市管企业中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并设立专职党委副书记抓企业党的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首先要结合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市委要求,派入市管参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国有产权代表,符合条件的应进入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对国有资本不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应选派党组织书记,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力量。三是帮扶困难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为了帮助困难企业健全党的组织,市国资委党委在企业党组织的产生方式上,严格按民主选举程序,帮助企业选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带头人,同时坚持每年向困难企业派出党建特派员,每年组织慰问困难企业留守的党务干部。市委每年从党费中拿出几十万元支持困难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慰问困难党员。

     

      二、抓好顶层设计,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株洲市委注重顶层设计、制度保障,确保市管企业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出台关于在市管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明确市管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和操作规范,使企业党组织的参与成为重大问题决策的一个前置、刚性程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二是实行党委会和其他法人治理机构“双向进入、适度交叉任职”的机制,把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在党委会上,董事长可以表达董事会的意见,总经理可以表达经理层的意见;在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上,担任党委委员的董事、经理层人员必须表达党委会的意见。三是落实监督机制。市委要求各市管国有企业应制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办法,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监管机构党委(党组)备案。市管企业纪委重点监督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其中决策程序是监督重点。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创新党管干部方式

      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株洲市委在党管干部方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选派管好国有产权代表,维护出资人权益。市委市政府明确,对市管参股企业选派国有产权代表,派入市管参股企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国有产权代表统一由市委管理。目前,已向千金药业、天桥起重、株洲新奥等混合所有制企业选派了国有产权代表。二是设立专职产权代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市委根据中央精神,向市管国有企业派出专职产权代表,担任市管国有企业的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三是实行分层分类动态管理,激发企业领导人员活力。将由市政府出资的骨干企业纳入市管企业范围,全套班子由市委管理,确保了党对重要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同时,将市管国有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益类,在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薪酬上实行差异化管理。对市管企业的范围实行动态调整,新纳入或退出市管国有企业范围的,相应调整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四是抓好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梯队培养。市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后备人才的培养锻炼,明确每3年选拔一批企业后备领导人员,按照企业正职和副职后备分类培养、分类管理。五是明确企业党委职责,发挥其用人主导权。市委明确要求,企业党委在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必须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如果拟任人选从企业内部产生,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如果由市场化选聘产生,企业党委要把握重点程序和关键环节。

     

      四、把从严管理干部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

      株洲市委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企业领导人员,注重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委要求企业党委必须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全部单设,排名在副书记之后,保证说话有分量、工作有精力、监督有手段。企业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签字背书”,作为上级党委、纪委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同时,强化对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用权的监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市委市政府向市管企业派出专职产权代表,将外部监督内嵌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明确外派的专职董事、专职监事工作上受国资委领导,不在企业领取报酬。三是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和退出机制。对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严格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后,市委依据综合考核结果决定去留。建立全员退出通道,市管竞争类国有企业连续3年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全套班子退出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范围。四是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一方面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进行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对遵规守法、业绩卓著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应有的政治地位。同时宽容企业领导人员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保护敢闯敢拼者的工作热情。五是畅通交流渠道,推动干部正常流动。市委注重选拔党性强、懂经济、能干事的企业领导人员充实到党政机关岗位。同时要求不允许把搞不好企业经营管理的领导人员调入机关,防止把临近退休年龄的企业领导人员调入机关作照顾性安排。

     

    网站编辑:穆 菁
    党建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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