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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个体品德的当代价值
    发表时间:2022-03-07 来源:《文摘报》

      学术界有学者将严私德的具体要求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待家庭要修其家廉,二是对待亲情要修其党性,三是对待友情要修其原则,四是对待子女要修其美德。这种概括阐发是非常准确的。

      任何一种社会道德既包括社会、集团道德,也包括个体品德或者个人私德,在传统中国,私德与公德是一体的,甚至是以私德为基础的,在近现代中国,从梁启超起始有公、私德之辨,在现代与当代中国的一段相当长时期内,由于社会生活的变化与时代使命的不同,社会主流道德有重公德轻私德之偏。

      所谓个体品德,是指只与自身有关,而不涉及他人的行为或品质,如勤学、立志、俭朴、温和,或谦虚、严肃、耐心、慎重等。那么,什么是个人私德?从道德内容与应用范围而言,指涉及私人领域并运用于私人或者熟人交往领域的道德,常常与公德相对。所谓公德,指涉及公共关系与交往或者陌生人之间交往,群己、群际交往的道德。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根据新的时代需要,不仅再次重申而且对作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组成部分的“个人品德”的内涵首次作出了概括表达,党和国家领导人近年来也特别强调要重视个体品德或者私德培育,提出了“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重要论述

      那么,当代社会为什么要重视个人品德或者私德建设呢?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注重个体品德培育符合中外古今人类道德生活的内在规律

      道德是人的道德,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的主体虽然有时也表现为群体,但大多是以个体的形式存在的,道德生活永远都不可能离开个体这个客观实在的主体,因此,道德虽然会应用于人际与群己、群际交往中,但这种交往仍然是人与人的交往,因此可以说,个体品德或者个人私德是道德生活的体,而人际、群己道德是用,前者是本,后者是末,这就是《大学》中所说的“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的道理,这里明确讲修身为本,包含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修身功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本体,后者是其发用。

      明明德是本体,亲民(新民)、至善是发用。内圣是外王的根本,修身的道德内容虽然可能包含很多,但这个修身的主体一定是各个人之个体,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个体品德是齐家的家庭道德、治国的政治道德、平天下的社会道德的根本。重视道德、重视修身、重视私德,是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传统,强调修身、反求诸己、修身为本肯定是修己身而非他人之身,仁者爱人、义以正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政者正也、正己正人等都是中国传统讲求私德和个人修养的基本精神。

      生活实践也告诉我们,由品德好的人组成的家庭、单位,关系一般比较和谐,矛盾比较少,这有利于家庭稳定、事业发展。古代中国由于实行君主专制制度,加之对君主的制度约束又比较少,因此,君主个人私德或者个体品德的好坏往往成为政治成败、社会是否清明的关键,所谓“一言兴邦、一言丧邦”之说即是强调君主的个体品德对国家兴亡的重要性。

      所以,中国历史上长期具有盼明君贤臣的传统,虽然不同于今天重视外在制度监督的政治制度,却也反映出中国人长期以来对私德的重视。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如此,立身为本,一个人要成事,先要做好人,一个品德不好的人,人们不仅不会信任他,而且也不愿与之交往。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建设总体上是由个人的私德涵养和家庭道德建设支撑着的。从以上历史经验来看,私德或者个人品德实在是道德生活的根本与基础。

      西方的伦理学传统最初也是重视个体美德的,亚里士多德被看作西方伦理学的创始人,其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主要探讨的是人的美德,其重视美德的传统被视作“亚里士多德传统”。这一传统的要旨就是强调以“行为者”即以人的完整性作为道德选择和评价的最后根据,这实际上就是强调个体品德在生活中的始基性、根源性和重要性。

      自启蒙运动以来,近代西方基于自由主义的社会理论,认为社会不能给人们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否则就是一种精神专制,因此,使人们走向“自我完善”甚至“成圣成贤”的美德传统受到漠视,只要求人们有符合社会秩序的“正确的行动”。

      同时,在伦理学理论上也出现了各种规范伦理学的设计,可历史已经证明这种规范伦理的设计之间充满着矛盾和冲突,不仅不能保证人们行动的正确,在道德生活中也不能给人们提出完善的要求,仅是一种“底线伦理”,这在某种意义上,是把道德降为法律,甚至有人公开主张道德法律化,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取消了道德。道德如果失去了指引人们追求至善的价值引领作用,仅仅变成一些行动的规约,就会成为无价值根基和向善目标的戒律,这也许就是西方近代规范伦理学失败原因之所在。

      正是基于对这一情况的反思,20世纪50年代末,西方伦理学界形成了所谓的“美德伦理学运动”,重新呼吁回归重视美德的“亚里士多德传统”,体现了对完整的人的美德或者个体品德的重视。

     

      注重培育个体品德是对现代中国道德建设偏颇的纠正

      公德、私德概念的分殊区隔源自梁启超写的《新民说》一书,他为了区分这两个概念,先写了《论公德》一文,最初的动机是想批评中国人自私和缺乏公共意识,这是他对当时国民性反思的结果,也是他的重要诉求之一,即“新民”必须是有公德之人,旧民只知有束身寡过的私德,却不知有公德,“知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公德之大目的,既在利群,而万千条理即由是生焉。”这是他对甲午海战中国战败、保种强国时代危局反思的结果,是对日本强调社会公德经验的借鉴,也是对当时学术界普遍所持中国人比较自私且缺乏公共精神流行观点的吸纳。

      之后两年,梁启超先生又写了《论私德》一文,认为公德还是离不开私德,甚至认为公德与私德只是一个相对的分析概念,私德实为公德之基础。“公德者私德之推也,知私德而不知公德,所缺者只在一推”,“是故欲铸国民,必惟培养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欲从事于铸国民者,必以自培养其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可以说,梁启超的认识较前更趋于科学合理。

      在梁启超力倡公德之后,中国近现代的历史背景和时代需要并没有多少改变。救亡图存衍化为革命,无论是国内革命战争,还是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民族战争,都需要革命组织和政党用传统公的意识与公德来动员其追奉者为民族国家或党派的利益献身,这成为壮大革命组织、开展革命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这种思想,首先要求党员向党效忠,再而要求民众遵从党所设定的目标,以此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在这种大公观念的影响下,我们所谓的公德长期以来被看作是无产阶级的革命道德、阶级道德。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以后,实际上仍直接把这种革命道德延续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及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道德。

      我们虽然已经取得了政权,但仍延续了战争时期道德的动员、凝聚、教化功能,在道德的价值取向上特别重视国家和社会整体的需要和利益,并且立足于国家和政党的需要对民众提出了一些合政治与道德为一体的规范要求,即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为全体国民公德,并以政协纲领和国家宪法的形式加以确定、宣示与教化。但在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又具有深远道德文化传统的大国,民众的道德生活不可能仅凭五条政治道德原则来指导,道德要为政治服务,但道德也要指导民众的日常生活,这也是它的主要功能。

      当代中国建设“公民道德”,而“公民”实际上是一个法权概念,即具有一个国家国籍并享受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人,那么“公民道德”也就是在守法层面上,能够履行社会基本道德义务的人,相当于笔者曾撰文指出的“常人”之德、中人之性,实际上它的要求是低于“君子”道德层次的,更是低于圣贤层次的。这种偏向导致现代中国在道德建设中较长一段时间不太重视个人品德和私德的培育。有的学者就认为道德建设的缺失原因之一在于“以国家道德替代公德,侵蚀私德”,应该“继承传统儒家优秀的道德传统,加强个体的私德培养”。

      当然,我们在此强调私德建设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否认现代社会对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视。现代生活公共性日益增强,陌生人交往日益增多,因此要重视私德与公德的辩证统一,克服仅重视社会公德或者国家政治道德,而忽视个体品德或者私德建设的偏频。个人品德建设是当今中国道德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其不仅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完善,也是一切道德建设的根基,不能转化为个人品德的一切道德建设,都只是空中楼阁而已,这是因为一切道德建设都要以个人作为道德主体,个体也是家庭、职业、社会公德的承担者与体现者,个人品德的好坏严重地制约着公共道德的建设。

      梁启超早就说过:“断无私德浊下,而公德可以袭取者。”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也曾深刻地指出:“私德不讲究的人,每每就是成为妨碍公德的人,所以一个人私德更是要紧,私德更是公德的要本”,因此,一定要“把自己的私德建立起来,建筑起‘人格长城’来”。有学者认为,在当代中国公民道德建设中,私德具有更根本的意义,这是因为“公德是外在的社会道德规范,受客观的社会关系的制约,体现着社会整体的利益,而私德则始终与个人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相联系,反映着个人对公民道德的认识与心理态度,是个人内在的德性。外在的公民道德规范只有内化为个人的德性才能发挥其作用”。我国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种种不道德现象,大多不是由于社会道德失范,而是与公民的私欲恶性膨胀、德性缺失密切相关。这种观点非常有启发性,启发我们在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中一定要重视个人品德或者私德的培育。

     

      注重培育个体品德有利于提升中华民族特别是干部的道德素质

      私德或者个体品德是有道德之人的素质,是人格的主体基础,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登高必自卑,行远必自迩,只有加强每个人的个人品德或者私德建设,才能为全民族道德素质整体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因此,在当代道德建设中不仅要重视公民政治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建设,还要重视个体品德培育。

      完善的道德结构必然是私德与公德的统一,长期不重视个体品德培育,必然会影响中华民族道德素质的提升。有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认为虽然时下社会伦理状况不佳,但自身道德尚好。言下之意就是别人道德都不好,唯独自己有好的道德,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有好的道德,那么为什么由个体组成和交往的伦理关系却不佳,这不是自相矛盾的吗?一部分国人在出境游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大声喧哗、不爱护环境、不遵守公德规范等问题表面上看是公德的缺失,实际上却暴露出某些国人自身道德修养不好、个体品德较差的本质。中国国力的增强,使文化自信心大大增强,但要提高中华文明的世界影响力,恢复和弘扬“礼仪之邦”的文明形象,就必须依靠社会不断地进行道德教育,加强个体品德修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世界各国人民尊重中国人,才能真正从精神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古代社会,士农工商四民都比较重视自己的私德,士即知识分子,作为四民之首,更是非常重视自己的私德修养,对全民作出“厚德载物”之示范引领。在现代社会,知识、地位都并不等于私德、素质和品位。

      私德是公德的基础,从近代有留学制度以来,以前很多人都是自觉学成归国报效,而现在很多人都是学成而不归,甚至为外国服务。

      有些人在国内天天大谈爱国主义,却将家人和财产转移到国外,这些现象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长期缺乏“私德”的培育。章太炎先生说:“吾于是知优于私德者亦必优于公德,薄于私德者亦必薄于公德,而无道德者之不能革命,较然明矣。”从日常生活小事来看,即使是一些高等学校教师集中居住的社区,也常常存在乱扔垃圾、不认真做垃圾分类的问题,这种行为本身表面上涉及公共环境卫生的公德内容,但实质上却反映了某些人不能在小事上做到儒家之“慎独”,即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不能做到为小善而拒小恶。可见,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道德素质的目标依旧任重而道远。

      公德固然重要,但如果忽视了个体品德或私德的培育,重公德轻私德,就会出现很多社会问题,也不利于党员干部道德素质的培养。如由于个体品德的缺失,某些人表面唱高调,私下却生活糜烂、个人修养极差。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会上提出的“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就要求干部必须明确政治之大德,守社会之公德,严格培育修养自己的私德。明大德是根本,有统率之功;守公德是规制,具保障之力;严私德是基础,成动力之源。这三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学术界有学者将明大德主要阐发为对党忠诚,守公德主要是用权为民,严私德是强化操守,并将严私德的具体要求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待家庭要修其家廉,二是对待亲情要修其党性,三是对待友情要修其原则,四是对待子女要修其美德。这种概括阐发是非常准确的。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9日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中提出“三严三实”,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讲的都是私德。可见注重个人品德或者私德培育,必将有利于提高干部道德素质,必会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与信赖。

      (作者: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群忠)

      (《伦理学研究》2021年第5期)

    网站编辑:穆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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