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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党史】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发表时间:2022-06-20 来源:《马克思主义大辞典》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实现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重大步骤,是中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开始的标志。

      从1951年春天开始,在周恩来、陈云主持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即着手编制1953—1957年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亦称“一五”计划)。1954年4月,中共中央成立了由陈云、李富春、邓小平、邓子恢等人参加的编制五年计划纲要小组。经过多次修改后,由陈云向中共中央作出汇报。第一个五年计划轮廓大体确定。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同年7月初,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向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经大会一致通过后正式公布。

      “一五”计划确定的指导方针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展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五年中将新建一批规模巨大、技术先进的新兴工业部门,同时要用现代先进技术扩大和改造原有的工业部门;要合理利用和改建东北、上海和其他沿海地区城市已有的工业基础,同时要开始在内地建设一批新的工业基地。五年内国家用于经济和文化教育建设的投资总额达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多两。

      到1956年,“一五”计划的原定主要指标大都提前完成。到1957年底,“一五”计划的各项指标大都大幅度地超额完成了。五年间,国家对经济和文教卫生的基本建设投资共达493亿元,超过原定计划的15.3%,加上企业和地方自筹资金,全国实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588亿元。施工的限额以上的工矿建设项目921个,到1957年底,全部投入生产的428个,部分投入生产的109个。新增固定资产492亿元,相当于1952年全国拥有的固定资产原值的1.9倍。1957年,全国工业总产值达到783.9亿元,超过原定计划的21%,比1952年增长128.3%,平均每年增长18%。1957年,农业总产值达到604亿元(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完成原定计划的101%,比1952年增长25%,平均每年增长4.5%。五年间,全国物价基本稳定,国家财政除1956年有赤字外,其余各年都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人民生活水平也逐步有所提高,全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1957年达到102元,比1952年的76元提高1/3,其中职工平均消费水平由148元提高到205元,提高38.5%,农民由62元提高到79元,提高27.4%。

      “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为我国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也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网站编辑:张 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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