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1-1.png
  • banner1-4.png
  • banner1-5.png
  • 1.jpg
  • 党建网 > 公民道德建设
    美好生活的道德维度
    发表时间:2021-03-03 来源:光明日报

      郭方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的鲜明主题和奋斗目标。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美好生活?不同的人对此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无外乎都关涉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生产力发展、物质充裕是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础,较高道德水平、良好文明风尚则是美好生活的重要内涵。我们要以辩证、全面、协调的观点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以在更高层面实现美好生活。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任务,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美好生活具有多样性、层次性和递增性,实现美好生活的过程,就是一个人及其周边环境不断向上向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道德建设至关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道德建设,围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家庭美德建设、个人品德建设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升,道德领域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也应看到,当前我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道德失范现象仍然存在,造假欺诈、不讲信用等现象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突破了公序良俗底线,妨害着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必须多措并举予以解决。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族道德认知和道德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是当代中国在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承载着每个中国人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景。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将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准则和公民价值规范有机融入公民道德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在不断提升全民族道德认知和道德水平的同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推动美好生活的实现和美好生活具体内涵的丰富。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打造丰富多样的道德实践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良好风尚的维护者。”要把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与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网络道德建设等实践举措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工作手段创新,潜移默化向社会传递主流价值,感染和影响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和道德情感,培育人们形成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岗位上做一个好员工,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知行合一推动美好生活的实现。

      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创先争优中建设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道德模范体现了热爱祖国、奉献人民的家国情怀,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的奋斗精神,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要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高尚品格,引导人们向道德模范学习,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美好生活要靠时代新人来建设,培育时代新人,要注重发挥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对于激发群众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的作用,引导人们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定理想信念,在创先争优中建设美好生活。

      强化道德建设的制度保障,形成公平正义、守法诚信的社会环境。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道德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此后,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为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除了要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还要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团体章程等,并以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形成公平正义、守法诚信的社会环境,全面改善社会道德风尚,更好满足人民各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有保障、可持续,促进美好生活早日实现。

      (作者:郭方天,系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网站编辑:穆 菁
    党建网出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