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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八条 对侵害党员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为的处分
    发表时间:2020-11-25 来源:党建网

      

      

      (题跋:各位父老请听好,要投就投我的票,投我马上去吃席,好烟好酒有红包。仇立权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八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网站编辑:穆 菁
    党建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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