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题跋:室内贿品都已抄,这与掌握差之遥,怎么就这一点点,相当九牛之一毛。 仇立权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网站编辑:穆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