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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委政法委38条措施保障津城高质量发展
    发表时间:2023-05-19 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天津市委政法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体要求,制定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抓好天津“十项行动”在该市政法系统的落实执行,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际成效,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天津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政法力量。

      《措施》共十个部分38条,分别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滨城建设、人才强市、港产城融合、乡村振兴、低碳发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方面展开。

     

      聚焦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筑牢首都安全屏障,是《措施》内容的重中之重。围绕京津冀审执联动、检察协作、警务协同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的持续深入,该《措施》明确,继续落实三地政法系统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发布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推动三地执法司法标准统一、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风险共同防范化解。

      《措施》把专业化摆在突出位置,旨在推动天津全市政法队伍在贯彻落实“十项行动”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真正练就担当的铁肩膀、成事的真本领。

      《措施》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数字产业、中医药、种业等重点领域精准切入。

      律师王晓关注的是,《措施》中关于“聚焦港产城融合发展,为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注入法治力量”的表述。她认为,构建海事海商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完善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操作规程,体现了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特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海滨司法所所长关颖注意到《措施》中关于“强基工程”的表述。《措施》明确规定,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与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法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这为持续提升基层政法工作效能、更好地将政法工作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关颖说。

     

      保障高质量发展 

      《措施》的出台,有着很强的时代背景。

      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从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三个方面对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提出明确要求。

      几乎同步,天津市委、市政府围绕高质量发展,部署了“十项行动”,要求政法机关协力打造更高质量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十项行动’,市委政法委立足政法机关职责使命,经过3个多月的时间,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几易其稿,最终出台上述《措施》。”天津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马凤岗说。

      新发展阶段,如何更好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用制度保障创新成果,用系统科学的体系形成政法系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是《措施》出台的出发点。

      《措施》的制定,既是天津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职责所在,又是全市政法系统对标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在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层面开展的一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 

     

      凝聚各方智慧 

      为使《措施》的内容更符合实际,天津市委政法委组织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人员成立了起草工作专班。市委政法委与天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十项行动”牵头单位主动沟通对接,先后5次深入市政法各单位与部分企业进行调研,邀请天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律师进行座谈。

      天津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吕韬介绍说:“在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工作专班累计收到各方意见建议280条,内容涵盖政法机关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定期深入基层了解市场主体需求、创新服务模式、制定服务企业计划、助推企业健康高质发展、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等方面,部分建议对《措施》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起到了积极的提升作用。”

      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刘志松认为,《措施》的制定,体现了五个“突出”:天津市政法系统全面对标“十项行动”的部署,找准切入点,突出了全局意识;既注重强化贯彻落实工作的整体协同,又有重点任务、关键举措,突出了系统思维;紧盯企业与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对接有关职能部门的法治需求,突出了问题导向;有机融入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政法重点工作,突出了政法职能;对涉及执法、司法的内容进行严密论证,突出了务实精神。

     

      关键在于落实 

      《措施》出台前后,在天津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推动下,天津各政法单位、各区相继制定了配套措施,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与保障。

      天津法院系统出台了50条举措,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效能;天津检察机关启动专项行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天津市公安局制定22项措施,方便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天津市司法局细化33条举措,制定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西青区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制定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动全区政法各单位制定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河东区开展“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活动,解答企业对外合同签署、经营风险防范、内部法律合规等方面法律问题,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晖点评道:“《措施》紧密结合天津政法领域的应用实际,每一条都由各政法单位统筹协调,都是聚焦‘十项行动’的实招,让我深切感受到,天津为企业做优做强营造的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是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天津的一张亮丽名片。”(本报记者 张驰 范瑞恒)

    网站编辑:王博
    党建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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