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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刻把握社会治理的总体特征与走向
    发表时间:2023-05-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强调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迫切,对国家公平与正义、社会安全与环境等方面的诉求也愈发强烈,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在全面学习、把握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模式。

     

      重新认识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就加强和创新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这一概念之后,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更是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社会治理创新的任务和2035年社会治理创新的远景目标。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社会治理时更是强调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如果从社会学的学科视角来看,社会治理的核心便是推进社会治理理念的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的现代化,从而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化解社会总体风险、优化美好生活愿景。

      当前,在全球变革和充满各种不确定性的时代背景下,为了建构更加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关键是要明确以下几点认识。第一,社会治理是在特定时空条件下发生并存在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诉求离不开中国本土文化环境与时空条件,同时也就需要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衔接起来,建立健全“无缝隙”的社会服务机制。第二,社会治理不但顺应了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同时也与世界发展趋向相符,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环节。第三,社会治理内涵丰富,实践上存在一定时序模式,是一个整体性、系统性推进过程,必须从物质、精神以及制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和实施。

      总而言之,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是在特定时空条件、文化环境下,主体、客体、过程、手段以及目标等元素相互交织的复合化、持续化、多样化过程。尤其是面对当前各地丰富多样的治理实践,再加上当前世界逐渐进入“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变化,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的进程中,这就需要把握与体察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总体特征与未来走向,进而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理论话语与实践体系。

     

      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总体特征及挑战

      理论思想的意义在于指导实践,主题教育的目的则在于强化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践的理论,这一思想扎根现实土壤、回应实践需求。尤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理念思路、方法手段,促使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秩序形势稳定向好。这既表明了社会治理的有效性积累,同时也体现出社会治理的策略性、阶段性与能动性特点,更预示着未来一个阶段社会治理现代化诉求的发展路径。总的来看,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总体上呈现出以下几点特征。

      第一,从“行政主导”到“多元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主体。新时代社会治理主体从原有单一行政单元迈向了包含各个机构、组织、群体甚至公民个体的多元梯队式的“治理共同体”,实现从原来单纯的政府负责向“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转变。可以说,多元参与的治理共同体建设不仅蕴含着主客体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内涵,同时也能够在高度认同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社会整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使命感。

      第二,从“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转变社会治理重心。与以往传统意义上单纯强调数字化、指标化、效率化的“物质本位”目标导向不同,新时代社会治理涵盖社会财富的共享化、社会福祉的均等化、社会参与的广泛化,以及面对社会弱势群体所施行的全面保障化等多维“以人为本”理念。因此,社会治理逐步从外在的制度性、技术性治理,转向内在的社会文化、心理情感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现代化诉求的根本落脚点。这一过程实际上是由外显型社会逐步转向内生型社会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从“物本”向“人本”的转型过程,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完美结合的过程。

      第三,从“供给导向”到“需求导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与以往强调上级部门单方面自上而下进行决策与输出的“供给导向”模式不同,新时代社会治理更加强调决策部门与目标群体通过交流互动、协商探讨,挖掘出相应的可执行、可优化的需求,形成基于双方交互信任的“需求导向”模式。这一模式注重结合社区优势与群体强项进行统筹安排,既用一种“优势视角”去了解社会治理目标群体的多方能力、现有资源所在,也纳入“问题视野”,对各方群体所处的实际情境、存在诉求及面临的困境进行统合考量。

      第四,从“经验治理”到“数字治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相比于原有依托个体、组织长时间积累的治理思路、治理机制、相关方案等“经验性”治理工具,新时代社会治理将互联网技术、大数据等“数字治理”手段,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积极响应时代发展变化的全新形式,以及促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和治理技术现代化的重要践行方式。其中的核心便在于将数字技术嵌入政府行政模块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借助大数据科学分析研判,推动社会治理进程在工作、决策、服务方面的智能化,改变以往凭经验办事的方法,注重解决治理效率低下等现实问题,使社会治理向更高层次的信息化、智慧化迈进。

      总之,衡量一种思想理论是否具有真理力量,关键要看其能否科学回答时代课题、回应实践需要。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剧烈转型以及新时代发展机遇、发展思路、发展路径彼此之间的交互碰撞,我国的社会治理体系同时也面临着全新挑战。就制度建设而言,由于条块关系“盘根错节”的体制设计,以及权责分配不均的制度架构等原因,我国社会治理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治理交叉”和“重复服务”,以及“治理过度”和“治理缺失”等现象仍然存在。就主体参与过程而言,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自主性、能动性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就治理技术而言,数字化建设过程中的智慧有余,但是智能化水平不够充足。大量数字技术的运用产生了数字超载,导致政务平台多轨并行与考核任务繁重,技术应用在大多数基层中更多只是浮于表层,距离“数智化”治理目标尚存在一定距离。就专业队伍而言,大部分地区的社会力量,如社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更多只是位于“边缘位置”,作为专业社会服务代表的社会工作发展仍然处于“嵌入体制”与“被体制排斥”的迂回境地,深受行政体制制约,无法有效发挥自身的专业效能。

     

      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未来走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现代化治理体系,将强大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还需要积极主动地抓好社会治理的重心与合理关切,逐步放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应有效用。面向未来,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制度机制运行的合理性。制度规范作为社会治理的内核,新时代社会治理方式最为深层的建构路径便是通过加强党建引领,进一步提高制度机制运行的合理性。始终将党建引领与社会治理各纵深面、横切面紧密结合,全面提升社会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方面,从治理机制本身设置入手,以应急管理系统为依托或借鉴,成立系统性的发展协调中心,形成“模块化”的治理方式,能够根据动态变化情境及时提供应对方案。另一方面,从机制运行评价入手,完善社会治理平稳运行的综合性评价机制,以综合治理绩效替代单一化的指标评估体系,建立政府、组织、企业等的多向评估指标体系。

      第二,涵养文化底蕴,建设社会共同体。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基层中落实,需要多方位并行,持续涵养社会文化底蕴,积极引导各类自治组织发展壮大,不断挖掘社会中的治理能人与积极分子,通过加强主体间的联结与互动逐步消弭社会中出现的各类排斥事件与自私行为。此外,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共同体建设,实现主体联结和增强个体安全感,诸如积极参与构建“社区共同体”“职业共同体”“社群共同体”等外在取向的实体性共同体,以及“情感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想象的共同体”等带有内在取向的价值性共同体。

      第三,强化数字赋能,促进“整体智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因而,为有效应对数字治理进程中所衍生出的新风险与困境,在未来不仅需要继续加强数字技术创新,还需在此基础上联合技术网络打造关系嵌合及响应机制,打破以往的一刀切、条块分割管理体系,妥善运用大数据网络,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有效综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此外,还需要注重以伦理引导数字技术向善。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技术赋能不应该以牺牲部分人群的利益来获得改革成果,而应主动惠及、关怀数字弱势群体。

      第四,汇聚专业力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展社会治理各类专业性、社会性力量,诸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志愿者队伍力量、人民调解员、驻村法律顾问等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构建合作型、共识性的主体参与模式。此外,大力支持与推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社会服务相关专业,并制定相关统一化职业培训标准,进一步加大社会治理服务人才培养力度。以满足居民需求、解决居民问题为导向,以政策支持、资金扶持、项目运作、公益创投等为手段,积极培育多层次、多类型、多向度的社会服务机构,为高质量的社会治理提供有效平台。

      第五,树立底线思维,提升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既有国内的也有国际的,既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也有来自自然界的,既有传统的也有非传统的,‘黑天鹅’、‘灰犀牛’还会不期而至。”这就需要树立一种底线思维,从而更好地“抵御社会风险,激发社会活力”,促使治理主体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潜在风险与发展机遇,有提前应对的意识和综合能力。同时,要重视人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主张在治理实践中将“人”的多重因素考量在内,通过增强治理韧性,化解社会治理主体的内在风险,并发挥人的能动作用,推动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过程回归“人之本真”。

      总的来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时代之旗帜、扬时代之航帆,在具体的实践中深刻改变了我国的发展面貌。面向未来,全面推进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就需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加强治理体系与其他相关领域的整合性与系统性。随着社会治理情境日益复杂,特别是不确定性风险日益涌现,原有发展设计、制度设置下的治理主体、治理思路抑或治理手段等都面临着“失效”的困境。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风险夹杂、矛盾交织的过程,也是饱含发展机遇、蕴含无限突破可能的前进路途。因此,坚持底线思维,有效联结多重治理机制,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发展实际,惠及更多民众且更大化地发挥社会性力量,最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总体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是一个需要持续努力的过程。

      

      (作者:文军,系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

    网站编辑:穆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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