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1-1.png
  • banner1-4.png
  • banner1-5.png
  • 1.jpg
  • 党建网 > 权威解读
    履行好监督职责 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发表时间:2020-01-13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履行好监督职责 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综述

     

      2019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坚定不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不断完善巡视巡察工作体系,在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大气力,切实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聚焦“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是监督,最根本的是加强政治监督。

      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督促全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以党的工作中心为中心,以党的工作大局为大局。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中央坚持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1月10日,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对3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反馈情况全部公布。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9月至11月,中央对3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巡视本质上是政治巡视,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2019年巡视工作更加注重聚焦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落实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全面政治体检。

      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据统计,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6万件,处分1.7万人。

     

      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完善“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

      2019年12月25日,中央巡视组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26个地方和单位全部开展“回头看”。这是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巡视首次“回头看”,在工作定位、工作方式上有诸多创新。如,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的统筹衔接,不仅有利于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也有利于减轻基层负担。

      2019年中央巡视组共开展两轮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覆盖108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十九届中央巡视全覆盖任务完成率超过50%。

      强化巡视整改落实是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鲜明特点。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召开推进会、听取“活情况”、约谈函询、驻点督导、抽查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增强整改外部推力。

      一年来,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拉开了以中央巡视为主体、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中央巡视工作增强贯通思维、联系思维,强化“一盘棋”思想,把巡视融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格局,深入探索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

      2019年,中央巡视机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巡视前加强情况通报,巡视期间密切沟通协调,巡视后强化成果运用和整改监督,探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有效路径,促进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和巡视“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

      在推进中央巡视全覆盖的同时,还加强对省区市全覆盖的督促。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共对134个市、1011个县、1075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全覆盖完成率59.5%。

     

      把监督挺在前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这次谈话对我触动很大,不仅受教育,而且感到了责任。今后一定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因扶贫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山东省利津县某县直部门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县纪委监委诫勉谈话时说。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要用好“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连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兼具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

      运用“四种形态”首先在用好第一种形态,这是监督基础工作。据统计,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7.9万人次,占“四种形态”总人次的68.4%,占比均高于2018年、2017年,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

      抓“小”惩“大”。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坚决做到依纪依法严肃惩处,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保持高压态势,增强前三种形态威慑力。

      为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做精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既督促党员干部正确用权,又推动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7.9万人次,使监督更加精准更加聚焦更加有力。

    网站编辑:朱琳瑄
    党建网出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