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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对抗组织审查
    发表时间:2020-11-25 来源:党建网
      

      

      (题跋:你们的事情被举报,纪委正在调资料,十万火急一件事,重要信息全毁掉。仇立权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网站编辑:穆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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