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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制度优势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发表时间:2022-02-15 来源:光明网

    作者:魏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府采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共产党一向重视制度建设,始终将制度建设同国家建设、国家治理结合在一起,十分注重发挥制度优势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党和国家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分“三步走”的阶段性目标,又规划了与阶段性目标相适应的制度建设,每一阶段既突出制度支撑,又强调与制度相适应的发展目标,“三步走”战略目标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制度的完善过程,为我国未来社会的发展既指引了方向,明确了任务。这些都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深刻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地位。

     

      一、必须始终坚持将党的领导制度摆在首位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要发挥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摆在首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图谱的首要位置,这是对新时代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出的根本政治要求,抓住了国家治理的根本和关键,标志着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规律性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有利于加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的完成,为党和国家未来发展指明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不断总结建党百年来党的建设宝贵经验,全面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摆在首位。一是必须明确“以什么为指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继承了前人,又突破了成规,是新时代当之无愧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必须将党的初心使命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血脉。二是必须牢记“遵循什么原则”。要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坚持改革创新,并将这些原则贯穿于制度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三是必须明确“聚焦什么重点”。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深入理解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深刻内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体现。四是必须明确“把握什么重要任务要求”,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根据“四个治理”原则,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并全面贯彻到重点任务和重点任务的要求之中,明确“中国之治”的根基,提供“中国之治”的具体方案。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必须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制度是治理的基础,要治理好一个国家必须有好的制度;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时代的需要而产生,因社会的需要而制定。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一再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生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是经过长期探索长期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发展完善,一步一步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符合时代要求、充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赞同的,具有生命力的先进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革除体制机制弊端,严格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标准和要求推进制度建设,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局面基本形成。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六中全会《决议》的相关要求,要坚持和巩固制度的根本点,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制度的目标要求,推进各方面制度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向更加完备、更加巩固、更加优越转型。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维护现有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适时调整现有制度、完善国家急需的各种制度,方能不断满足社会发展的新期待。

     

      三、必须实现我国社会制度与治理的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孕育、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根植于中国大地,蕴含着五千年优秀文化的积淀,承载着世界先进文明的理念,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和理论根基,实现我国社会制度与治理的有机统一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必须立足中国历史、文化、现实等实际情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目标关于“三步走”的阶段性战略深刻揭示了制度建设与治理之间内在的、有机统一的逻辑关系:建党一百周年对制度的建设要求是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035年对制度建设的要求是更加完善;建国一百周年对制度建设的要求是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更加充分展现。“三步走”战略说明,不同的治理目标、治理阶段对制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制度和治理必须是紧密联系、互为一体的,只有实现制度与治理的有机统一,才能充分发挥制度在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

      事实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既需要制度,又需要治理,因为制度是治理的根据,治理是制度具体的应用,制度必须与治理有机结合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展现其生命力,这是我国制度建设的关键,也是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关键。实现制度与治理有机统一,是最大限度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根本途径,是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本质内在要求。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的阶段性目标等,都是以制度和治理的有机结合为基础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促进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对各个方面的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更加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制度与治理的有机统一,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四、必须充分发挥制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优势

      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制度,是具有整体性、全面性、持久性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制度体系,它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有效地处理了“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无论在经济上、政治上还是文化上,都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无比的优越性。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优势,这也是我们加强制度建设的根本目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这些制度是我们在现实和未来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方面必须坚持的制度的系统集成,来自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来自于处理各种复杂重大问题的深刻实践,来自于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深刻认识,对于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决定》阐述了13个方面的制度,每一个方面的制度都涵盖了社会中既独立又统一的一个大领域,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框架。我国现有的完善的制度体系,标志着我国的制度和治理体系进一步走向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这是我们坚持制度自信的基础。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六中全会《决议》的部署,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主要目标,紧紧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轴,时刻把准方向,牢牢盯住制度和治理能力建设这个靶心,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我国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源泉。必须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三者的统一作为指导方针贯穿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全过程;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将这一思想武器贯彻到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每一环节每一方面;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新时代惟改革创新者进,惟改革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改革创新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动力之源。

    网站编辑:穆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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